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
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9 浏览次数:1170次

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人: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青年创新创业中心4楼管委会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591-88813901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二层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591-63037996

电 子  邮 箱:fjlqzb888@126.com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9日

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条件)修改为:“投标人注册资金大等于壹仟万元;”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商务条件中履约保证金内容修改为:“2、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为:年中标金额的15%;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年中标金额的15%作为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中标人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内未发生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合同强制终止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没有违约行为,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商务条件中增加第4条,内容如下:

4、本项目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本项目遇不可抗力影响或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影响合同无法执行的;

2)实际投入人员、设施设备、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合,拒不履行投标承诺的中标供应商,如果中标人在实际操作中被发现有偷漏人员情况,一个人头按三倍月工资扣款,中标人的人员缺编不可超过7日,否则按每个人员缺编实际日期的3倍扣款,中标人拒不整改配合的招标人有权无责任终止招标合同,并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连续3个月或累计5个月考核分小等于80 分,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1)违反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

(2)经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中标供应商为责任方,造成影响极其恶劣影响的。

(3)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

(4)其它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5)合同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

6)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法人组织破产,或重组变更法人主体的;

7)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其它不续签或终止合同的规定,其它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四)人员配备要求及说明/1、物业服务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中部分人员做如下修改:

办公楼保洁员人数4改为9,外围卫生工人数6改为5,秩序维护队班长人数3改为2,固定岗/巡逻岗/监控岗人数14改为12,合计由34改为35。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中原合同内容做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该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中标后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进行协商修订。

(六)、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修改为:保证于[2020年8月11日24: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我司指定账户上。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8月14日9:30(北京时间)

 

本更正公告作为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LQ20200128)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公告对各投标方有约束力,望周知!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物业服务合同.doc


                                

 

 

福州怡山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